(1)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“设备内安全作业证”,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。
(2)进入设备内作业前,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,并清洗、置换干净。
(3)在进入设备前30min必须取样分析,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。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,至少2h分析一次。
(4)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,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。
(5)应有足够的照明,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。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12V,所用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、防爆等安全要求。
(6)进入腐蚀、窒息、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质的设备内作业时,必须按规定佩戴和携带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,器具。
(7)在设备内动火,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动火许可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。
(8)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,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。
(9)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,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,必须立即撤出;若需继续作业,必须重新办理进人设备内作业的审批手续。
(10)作业完工后,经检修人、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,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、杂物后,方可封闭设备孔。